事故受伤无钱治 先予执行解民忧
2024-09-30 17:58:2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王汝福 | 作者:刘凤 | 点击量:8094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刘凤)车祸致人重伤,高额医疗费用无力支付,为保障及时救治,衡阳市蒸湘法院在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裁定先予执行,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传递了司法温情。

“法官,申请人在此次交通事故中骨折,且家庭经济困难,无力支付高额医疗费,希望法院先予执行医疗费”,立案庭法官收到一份来自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提交的先予执行申请书。

事故源于陈某驾驶电动车与何某某驾驶电动车发生碰撞,造成陈某受伤。经医院诊断,陈某左足肌腱部分断裂及骨折,住院治疗后已花费医疗费数万元,因无力负担继续治疗的医疗费,陈某及家人一筹莫展。经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建议,陈某遂向蒸湘法院递交先予执行申请书。

为解决陈某的燃眉之急,承办法官迅速启动先予执行程序,裁定何某某先行支付2万元用于陈某后续治疗,督促何某某尽快给付上述款项,并对涉案的先予执行申请费予以缓交。裁定书下达后,陈某的后续治疗费被迅速执行到位,当事人对法院的高效服务深表感激。

责编:王汝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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